最高法网站12月20日消息,山东青岛政协原副主席汲斌昌一审被判死缓。
他的罪名是受贿罪,金额达5.26亿!
汲斌昌,1963年生,山东昌邑人,参加工作36年来一直都在山东省工作。
1986年他从四川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毕业后,便进入了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并担任过农村处副处长、政策法规处处长等职务。
2000年,他担任山东体改办副主任兼省东西结合办公室主任,并于2001年11月到2004年5月挂职菏泽副书记。
2004年,他成为省国资委副主任。2010年又兼任省管企业监事会主席一职,明确了正厅级的级别。
2013年,他调任山东鲁信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一职,5年后担任山东经信委主任,同年又成为了山东工信厅的厅长。
2020年,他开始担任山东副省长,负责商务、口岸、打私、应急管理、金融等方面的工作。
两年后当选青岛市政协副主席,直至落马。
从后来法院公布的信息来看,汲斌昌是从2003年,担任山东体改办副主任时开始伸手的,从那开始,这二十年来一直都没有间断过。
应该说汲斌昌的情况是极其严重,极度恶劣。要知道,在刑法上,受贿金额超过300万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就可以判10年以上了。
而他这么多年搂了5个多亿!5个多亿,这个数目其实已经够得上死刑了。
最高法的通报中也说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只不过因为汲斌昌的态度良好,积极供述实情,并且所有受贿款项及孳息都已经追回,这才只判了死缓。
虽然如此,但汲斌昌作为1963年生,到现在已经年过花甲,即便他在里面表现良好,能够有出来的那一天,最低也要八十多了。
可以这样说,他的晚年注定要在大墙中度过了。
他的现在,
既是对不法分子的强力震慑,
同时也是对那些试图触犯法律底线的人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