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炜一审被判死缓背后,敛财1.86亿的他是怎么一步步走到今天的

文摘   2024-12-20 21:45   辽宁  

广西柳州市委原书记吴炜受贿1.86亿,一审被判死缓。

12月20日,南充政法报道了这条消息。
吴炜,1968年生,广东普宁人。1987年参加工作,在广西南宁民乐小学任教。1990年起进入共青团南宁市委,1999年成为南宁市劳动局副局长。
2000年,他担任南宁市江南区区长,2003年成为横县县长,2007年成为横县书记,2008年12月年成为南宁副市长,2015年12月成为柳州代市长,次年去代扶正。
2021年任柳州书记直至被查。
以上就是吴炜个人履历的浓缩,值得注意的是,吴炜是从2004年横县县长任上开始伸手的,他也确实没少搂,1.86亿的受贿金额足以说明他问题的严重性。
要知道,刑法上超过300万就足够判10年以上了。
就冲他这个数,有今日都是罪有应得。
然而,除了受贿罪外,吴炜还犯有滥用职权罪,并且同样非常严重,同样很值得一说。
这个滥用职权,说的具体一点就是他在2016年到2021年间,担任柳州市长时,违反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划需经国务院审批以后,才可由省级部门审批立项的规定,在未获得国务院批复的情况下,私自以举债融资的方式来建设轨道交通项目
没有得到批准,为啥还要借钱建呢?这个嘛,当然是为了搞所谓“政绩工程”了。
好大喜功,对这四个字我们相信都不陌生。 
当时的柳州书记郑俊康和他也是在赌,赌后来的有关政策会调整,赌建设项目会获批,赌后来的房地产溢价能够回暖,这笔投入可以收回。   
但他们赌输了。
规划中的七条轻轨线路均未开通,都已“烂尾”告终,柳州为此则背上了整整176.95亿的巨额债务。 
23年11月6日,此事被财政部通报。
10天后,23年11月16日,接替郑俊康成为柳州书记两年的吴炜被查。
再后来,今年1月17日,郑俊康被查。 
今年11月7日,郑俊康一审获刑16年半。
今年12月19日,吴炜一审被判死缓。
值得注意的是,
人们往往认为贪腐要比滥用职权更严重,法律上也确实是前者量刑要更重。
但有些时候,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是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害更加严重,原因也很简单,贪腐造成的损失很多时候都是可以追回的,而滥用职权一旦造成巨大损失,很多时候就不可挽回了。
在这里也希望后来者能够以史为鉴,真正从中吸取教训,如果能警醒后来者,那么吴炜的倒下也就有了意义。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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