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网站12月26日消息,辽宁大连政协原主席郝宏军受贿案一审被判无期。
郝宏军,1962年12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
他曾经担任过阜新市清河门区书记、阜新市公安局局长、营口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
抚顺市纪委书记、大连市纪委书记、辽宁省纪委副书记等职。
2022年1月起,担任大连市政协主席。
大连是副省级城市,他的级别自然也是副部。
23年2月5日,被查。
23年3月21日,免职。
23年7月27日,双开。
23年8月14日,依法逮捕。
23年12月12日,提起公诉。
24年8月22日,一审开庭。
24年12月26日,一审宣判:无期。
到现在一切流程差不多就都结束了,尽管还有二审,但首先他不一定上诉,即便他上诉,事实如此清晰,改变结果的可能性也不大。
法院判决显示:他从2006年到2023年,在担任营口市副市长、营口市公安局局长、抚顺市纪委书记、大连纪委书记、辽宁纪委副书记、大连政协主席期间,共受贿7498万余元。
7498万,这是个什么概念呢?
这么说吧,一个人月薪过万,这不少了吧?但要想挣到这个数也得超过600年。
搂了这么多,相信他当初一定以为自己做得神秘又神秘,自己不说,别人根本无从得知。然而作为一个60后,他大概不知道,现在是信息时代,大数据早已让全民都成了透明人,他还想像以前那样瞒天过海,怎么可能。
有句话叫做大数据下没有隐私,可能这话略微夸张了一点,但却也说明了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中是这样说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尚未掌握的大部分事实,所得财物及孳息均已退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所以最后也就判了无期。
郝宏军是1962年出生,到现在已经年过花甲。
即便在里面表现好可以减刑,至少也得在里面待上十几二十年。
可以说,人生的晚年都在里面了。
但这又能怪得了谁呢?
路从来都是自己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