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网站1月9日晚消息,新疆原副书记李鹏新受贿案一审开庭。
公开资料显示,李鹏新,1960年12月出生,山西神池人,研究生学历。
他曾在青海、内蒙古、新疆三省(区)工作。
1984年,他担任青海玉树州治多县当江乡副乡长,
1985年,担任青海玉树州治多县副县长,
1999年,成为青海海西州副书记、格尔木市书记,
2001年,成为青海海西州书记,
2005年,成为青海海省委常委、海西州书记,
2007年,成为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1年,担任内蒙古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6年,担任新疆副书记,
2021年卸任。
以上是他履历的浓缩版。
2023年12月11日,他官宣被查。
24年6月17日,被双开。
24年6月28日,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逮捕。
24年12月11日,提起公诉。
25年1月9日,一审开庭。
从检察机关对他的指控可以看到,从2009年到2023年,他在担任格尔木书记、海西州书记、青海政法委书记、内蒙古组织部长、新疆副书记等职务期间,受贿金额高达8.22余亿元!
8.22亿!这是个什么概念?这么说吧,假设说普通人一个月赚1万,这应该不算少了。
但想要挣到这个数,也得将近七千年!
人类最久远的古埃及文明,历史差不多也就是这个数。
没有人不喜欢钱,但对于个人而言,钱多到了这种程度,也就只能是个数字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落马的这些人当中,有不少都将干部选拔任用当做谋私利的工具。
李鹏新也是这样,但他显然要更加严重,更加过分。
这从双开通报的措辞上也能看得出来。
这也是极其恶劣的,
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这种行为都是绝不能被允许的。
“腐化堕落,贪婪无度”
通报中的这八个字就是对他人生的注脚。
尽管现在并没有宣判,
但从其他同类案件可知,如果没有意外,他应该也是死缓。
他的晚年必然要在大墙里度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