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商事活动日益频繁的今天,诉讼和执行案件数量激增,而“执行难”问题始终困扰着涉诉人员。当我们拿着生效裁判文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却被法院告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从而陷入僵局。但此时并非无计可施,我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执行的效率和回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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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被执行的财产有哪些?
可执行财产包括动产(如汽车、家具、古玩字画等)、不动产(如房屋、商铺、土地使用权)、现金、股票债券、债权、应收账款、矿产权益、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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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财产线索的重要性
被执行人可能会隐匿或转移财产,这往往是执行难的主要原因。由于法院执行局资源有限,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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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主要途径
委托律师调查处理:律师可以利用专业能力协助法院调查取证,节省当事人时间和精力。
从被执行人处取得线索:通过与被执行人的接触或调查了解其财产状况。
从经济往来中查找线索:审查合同、函件、网站等,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网络交易账户资产查询:法院可对被执行人的金融资产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措施。
悬赏公告发动社会力量查找线索:通过悬赏公告,发动社会力量帮助查找财产。
司法惩戒或追究刑事责任倒逼:对拒不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追加被执行人:扩大查询范围,增加执行成功的可能性。
强制执行需要更强的实践性和主动性。申请人应积极与法院执行局沟通,通过各种方法寻找财产线索,以实现合法权益,避免胜诉文书成为空文。
附:常见获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9类55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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