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蓝海,舟山在行动!

政务   2024-11-15 13:59   浙江  

近日,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多部门印发《舟山市深化“海上环卫”机制推进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市海洋垃圾清理,加快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跟着小布一起来看

具体内容



实施范围


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范围为全市近岸海域(含岛屿岸线),重点做好高、低潮位之间的湾滩以及低潮位向海200米的近岸海面,并与陆上环卫无缝对接、统筹清运处置(与陆上环卫有海堤的以海堤为界,无海堤的以高潮位为界)。



主要目标


2025年底前,各县(区)、功能区扎实开展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岸滩垃圾得到及时有效清理,海面漂浮垃圾密度明显下降,无明显大片海洋垃圾。


2027年底前,全市海洋垃圾密度大幅下降,常态化达到清洁水平,海洋塑料废弃物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得到健全,“岸上管、河口拦、海面清”的海洋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更加完善。


重点任务


《方案》涵盖五方面重点任务


建立健全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

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全面落实海洋垃圾清理工作机制,构建海洋垃圾监测、拦截、收集、打捞、运输、处理全链条闭环治理体系,推广实施“蓝色循环”创新模式,到2025年底,各县(区)、功能区海洋垃圾清理、收运、处理网络实现全覆盖。


陆海联防推进海洋垃圾源头减量化

各县(区)、功能区以滨海乡镇(街道)为重点,强化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建设,从源头上减少陆源垃圾入河入海。落实《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规范各类海上船舶,强化海上船舶垃圾防治。推进远洋渔业塑料废弃物回收清运。做好养殖海域环保新材料推广。加强滨海风景区垃圾管理。强化入海河流、沟渠入海口、水闸处垃圾清理。



分片明责提升海洋垃圾精细化清理

创新湾滩海洋垃圾清理管理模式,实施“分类、分时、分责、分段”精细化管理,强化各级责任,落实常态保洁机制。建立岸滩垃圾清理包干责任制。


科学分类确保垃圾上岸规范化处置

强化海洋垃圾上岸后与固废处置体系的衔接工作,妥善做好海洋垃圾上岸后的收集、暂存、运输、处置工作。


人技结合强化海洋垃圾数字化监管

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滩和视频监控等方式强化重点湾滩监管。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和显微红外等新技术,开展岸滩、海漂垃圾全方位立体化调查监测,有效掌握海洋垃圾和微塑料分布、动态变化和规律。






来源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丨陶思源

一审丨沈诗晨

二审丨幸笑薇

舟山发布
舟山,一座百桥连千岛的现代海洋城市。舟山发布,一个政声通民意的政务发布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