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布从市海洋经济发展局了解到
日前,我市印发《舟山市海洋渔业
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根据举报奖励机制
发现涉渔船只违规违法行为
最高可奖励3000元
●即日起发现有以下五类违规违法行为的,均可举报获得奖励:
1、船总长超过12米以上的涉渔“三无”船(筏)
2、渔船网具超载
3、随船携带禁用渔具
4、禁渔期禁渔线内从事非法捕捞或收购、转载违禁渔获物
5、渔港水域内船舶违规排放油污水。
●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并能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2、举报内容经渔业主管部门查证属实。
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向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举报:
1、拨打市、县(区)渔业主管部门应急值班电话:
(点击查看大图)
2、投递信函
3、当面举报
公民可以实名或者匿名进行举报。实名举报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奖励诉求的,应当提供能够辨识其举报人身份的信息。
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举报受理单位应在查实举报事项且案件立案后及时告知举报人申请奖励相关事项,举报人被告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负责案件查处的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负责案件查处的渔业主管部门应在收到举报人奖励申请后启动奖励程序,并负责奖励的落实和兑现。
来源丨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编辑丨林晗笑
一审丨林晗笑
二审丨幸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