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以来
舟山海事局联合市海经、港航、公安、
海警等相关涉海部门
在全市开展海上安全
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针对港内服务小型船舶
严厉打击船员无证、
船舶超载、超核定水域、
超抗风等级、超核定载员
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11月13日,市县两级共牵头开展海上联合执法139次,出动执法船艇495艘,执法人员1724名,检查船舶1495艘次,查处违法船舶67艘,立案119起,罚款105万元,扣押船舶24艘。
行动开展以来,联合执法组
已针对定海、高亭、衢山、
沈家门、桃花、嵊泗等港内水域
开展无死角排查
从严打击港内接驳船、“三无”船舶、
油污水接收船、船厂前沿吸废铁船
以及从事非法捕捞、非法搭客、
非法运输等行为
下一步,联合执法组
将严格落实上级“三个必改”、
“三个必打”的要求
加强与属地政府联动执法力度频度
从严打击各类海上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维护海上安全平安有序
最后,小布在这提醒
船舶在海上航行时务必要注意安全
密切关注并主动收集气象、水文信息以及海事部门发布的航行通(警)告,合理安排船舶航行计划,严格遵守禁航、限航、限速等海事交通管制措施,严禁冒险航行。
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救生、消防、人员疏散、船舶失控等应急演练,提高相关人员应急应变能力。
船舶航行期间,严格遵守航行规则及有关通航管理规定,加强瞭望和夜间值班,杜绝违章掉头、追越、抢航、淌航等行为。
加强锚泊、作业期间值班,留足值班人员,合理安排班次,加强安全巡查,防止发生走锚等安全事故。
加强舱面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必须穿着救生衣。
来源丨舟山海事局
编辑丨费绎霖
一审丨费绎霖
二审丨幸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