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2024年临澧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摘   2024-11-28 10:11   湖南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临澧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临澧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共1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3.年满18周岁;

4.具有忠诚、奉献、敬业的职业操守,服从指挥、听从安排,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二)具体条件

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1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政务中心一楼东大厅人力资源服务区窗口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携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填写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3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曾获得见义勇为表彰人员等,以上人员报名时需上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由县公安局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资格。

(三)确定开考岗位

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确实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文史、科技等基本知识及写作)。

3.成绩公布及查分:笔试后一天9:30(节假日顺延),考生可通过临澧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linli.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604?type=4&action=list&nav=3&sub=&catId=2584055171)
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须在当天13:30前拨打考务咨询电话申请查分。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六)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七)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面试之后进行,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的要求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十)递补

因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的岗位时,在体能测试合格的条件下,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至满额。本次未被聘用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辅警备选库,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因本次考试录用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辅警岗位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公安局在临澧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管理使用及工资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重点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保密忠诚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纪律作风的训练养成,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培训合格者明确2个月的试用期(从岗前培训起开始计算)。

3.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辅警工时制按有关规定执行,享受政策规定薪酬福利待遇。

4.一经聘用,辅警必须服从临澧县公安局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安排,服从管理,严格遵守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三)严肃考试纪律。严格执行有关公开招聘的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0736-5806711(临澧县公安局政工室)

(二)考务咨询电话:

0736-5555608(临澧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

(三)监督举报电话:

0736-5777022(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

0736-5553516(县纪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临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计划表.docx
附件2: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临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



来源:临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蒋檬



一审:章莉  二审:朱菲  三审:沈绍贵

出品人:谭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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