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教育   2024-11-15 16:56   上海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我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最大程度落实我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根据上海市医保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参保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在本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

(二)在本校接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

(三)在本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港澳台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学生(含本研)


二、参保报名方式、时间、缴费金额及方法

(一)缴费金额:

2025年度缴费金额为355元/人/年

(二)集中参保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5日-12月1日

(三)集中参保报名方式:

集中参保期内,学生自主缴费申请,缴费成功后,学校统一向区医保中心申报。具体请留意学院通知

(四)缴费时间及方式:

1、学校集中参保缴费:

学生通过缴费平台自主缴费,该缴费项目开放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日。

缴费路径:学生登录华东理工大学缴费平台,网址:pay.ecust.edu.cn,填写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字母大写),首次登录还需填写手机号码及邮箱。登录后,勾选需缴纳的费用支付即可

注意学校不再通过银行扣款方式代收2025年度医保费用,有意愿参保2025年度医保的同学请务必通过缴费平台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缴费;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自主缴费,则视同不参保处理。

2、共济缴费:

(1)如父母是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本市大学生可通过 “共济缴费”方式,由家庭共济资金支付。家庭共济网组建及家庭共济资金使用的具体内容可参阅《关于实施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家庭共济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2〕4号)。

有关家庭共济网的政策,可拨打12393咨询,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或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中搜索“医保账户家庭共济”进行办理,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上海市)办理。

(2)“共济缴费”方式的确认时间:请提醒家长最晚为2024年12月20日17:00以前办理“共济缴费”相关确认手续

3、注意:为确保集中参保学生申报信息不遗漏,建议所有参保学生在学校缴费平台上缴费。若后期发现与“共济缴费”重复缴费,财务处会根据市医保提供的“共济缴费”名单,予以返还重复金额;若因个人原因参保失败,财务处会根据市医保反馈的“参保失败”学生名单退还已缴纳的2025年度医保费用。


三、保障年度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四、2025年大学生居保待遇

(一)本市门急诊及住院待遇

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市门急诊及住院待遇

(二)大病居保待遇

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可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一致:在本市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自负费用,除按照普通门急诊、住院待遇报销外,还可通过大病保险报销服务经办机构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现行合同期内,承办城乡居民大病理赔的保险公司有四家:

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电话:95519

②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电话:95590

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电话:95518

④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电话:95500

(三)温馨提醒

自2023年1月1日起,本市参保大学生全面实行持卡(含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未参加本市居保的大学生,在校内、校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就医费用由个人全额自费承担。


五、注意事项

(一)居保缴费本着“自觉自愿、自己受益”的原则,为提高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学校建议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参保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的有关内容:由于居民医保是自愿参保,为保护全体参保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部分人员健康时不参保、生病才参保的逆向选择,自2025年集中参保期开始,对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对断保人员,增设变动待遇等待期,每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2025年集中参保期后,中途参保的,均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

(二)请不参保的同学签署纸质《主动放弃参保承诺书》,交给学院,由学院统一交给校医院备案存档

(三)请同学们留意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与联系。商保是大学生居保的补充,将对大学生居保范围外的自费部分及自负费用按照商保方案中列明的责任标准和赔付比例给予理赔。


六、咨询电话

咨询医保政策;校医院办公室64252637、64252162、33612130。

咨询缴费事宜:财务处电话:64252523。

附件1:《主动放弃参保承诺书》
https://hq.ecust.edu.cn/2024/1115/c4606a172987/page.htm





来源 | 后勤保障处、财务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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