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台新政管控中心城区开发强度

文摘   2024-12-13 18:35   云南  

12月12日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召开“昆明市中心城区开发强度管理

新闻发布会

对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划定为五个强度分区进行管控

明确城镇住宅用地

和商业、商务金融用地不同强度分区的

基准容积率和容积率上限



目的

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开发强度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开发强度管理,适应昆明市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城市更新新变化、新要求,推动城市风貌建设及高质量发展,昆明市印发了《关于加强昆明市中心城区开发强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印发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是优化城市景观风貌。昆明推动城中村改造以来,项目整体容积率较高。通过本次开发强度的优化管控,不同区域可结合各自的开发强度,形成多样化的建筑形式,有利于城市景观风貌提升。


二是进一步满足多样化改善型住房需求。目前中心城区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相较于成都、重庆、武汉等城市的住宅用地,整体开发强度较高,本次开发强度优化可进一步优化容积率指标,适当降低容积率,为改善型住房需求提供更多选择。


三是促进TOD发展。结合昆明市轨道交通建设情况,本次开发强度管理充分考虑轨道站点周边区域的综合开发,统筹土地开发利用与交通承载的关系,通过轨道站点修正系数的设置,有利于提高城市交通效率和土地利用效率,增强区域经济活力。






内容

实行五级管理控制开发



本次开发强度分区及管控综合考虑了城市风貌特色、地理区位、交通条件、产业发展、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宜高则高,宜密则密,宜低则低,宜疏则疏”的原则,实现滇池北部组团城市开发强度相对较高,滇池南部组团建设开发强度逐步降低,控制用地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逐步向滇池边跌落。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共划定为五个强度分区。其中,临湖区域、生态敏感区域等划定为强度一区;临山区域、城市大型公共开敞空间周边区域、大型文体设施周边区域等划定为强度二区;以城镇住宅、生活服务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强度三区;片区组团中心、TOD综合开发区域、综合交通开发枢纽等区域划定为强度四区;城市核心区、高强度开发的地标节点区域(如巫家坝核心区、老城核心区、呈贡核心区高铁站周边区域等)划定为强度五区


城镇住宅用地强度一区基准容积率为1.2,容积率上限为1.5;强度二区基准容积率为1.5,容积率上限为2.0;强度三区基准容积率为2.0,容积率上限为2.5;强度四区基准容积率为2.5,容积率上限为2.8;强度五区基准容积率为2.8,容积率上限为3.1。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强度一区基准容积率为1.5,容积率上限为1.8;强度二区基准容积率为2.0,容积率上限为3.0;强度三区基准容积率为2.5,容积率上限为3.5;强度四区基准容积率为3.0,容积率上限为4.0;强度五区基准容积率为4.0,容积率上限为5.5。




来源:云南发布

资料:昆明市委宣传部

编辑/制作:刘晓婕

审读:喻劲猛  校对:张三亚

审核:尤祥能 余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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