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新港海关现场关员在对一票申报为“精对苯二甲酸粉末”的进口货物进行开箱查验时,发现货物外观为浅黄色松散粉末,部分有结团现象,手捻可碎。
经天津海关化矿金属材料检测中心鉴定,判断其来源于精对苯二甲酸生产过程中的废渣或者回收料,无法按原用途使用,属于洋垃圾,货物总重76.68吨。目前已按规定对该票货物实施退运处理。
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洋垃圾,禁止洋垃圾在我国倾倒、堆放、处置。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海关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海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