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两级法院纠纷化解跑出加“诉”度

政务   2024-10-23 17:30   宁夏  

今年以来,石嘴山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将诉前调解融入每一起案件中,用心用情用力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把“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贯穿到每一起案件的每一个程序环节,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效率,不断拓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新路径,让司法服务增温提速,进一步满足群众司法新期待。


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作用,在诉前调解阶段,采取双方都能接受认可的温暖司法措施,用心帮助涉诉双方当事人解“事结”又解“心结”,积极深化“四源”治理走深走实,切实提升诉前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截至9月30日,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案件10184件,同比增长52.66%,调解成功率63.65%;诉中调解3631件,调解率36.69%;通过用心用情用力司法解纷,将37.27%的矛盾纠纷分流至诉前成功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深受人民群众的好评,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大武口某小区业主王某认为,居民区下水管道堵塞导致臭味大、苍蝇蚊子多,物业公司未及时整改,对沿街商户私自将下水管道接到居民下水管道的行为坐视不管,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因此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声称要将王某诉至法院。大武口区法院共享法庭诉调团队会同大武口区物业办、街道办、社区工作人员,前往红星社区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面对面展开调解,经过了解事实,共享法庭法官针对物业服务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对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结合典型案例进行细致讲解,从法、理、情角度对争议问题逐一解答,告知业主应通过协商等合理方式表达诉求,同时建议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协议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最终,经过反复沟通,王某和物业公司达成诉前和解。


一家租赁站与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租赁站提供建筑设备,供某建设工程公司使用,因发包方未支付工程款,某租赁公司一直没有支付租赁费。双方协商未果,某租赁站诉至法院,请求某建设工程公司支付租赁费21万余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租赁合同中管辖约定内容混乱,且与本案争议无实际联系,不属于有效约定,故对某租赁站的起诉不予受理。某租赁站不服提出上诉。石嘴山中院受理案件后,为防止矛盾激化,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向双方释法析理、耐心沟通,征求调解意向。最终,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诉前调解协议,由某建设工程公司向租赁站支付租赁费16万余元。


“没想到一审不予受理的上诉案件也能调解,感谢法官解决了我的闹心事,还让我省了诉讼费。”某租赁站负责人说。


“这起矛盾纠纷妥善解决,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又促进了双方企业长远发展。在审理这类涉企案件时,必须做到‘小案不小办’,既要厘清事实,又要彰显温度,要着力修复双方关系,解开双方心结,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二审承办法官说。


近年来,石嘴山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贯穿于“立审执”每个环节,努力把服判息诉工作做到细致、精致、极致,以“小案不小办”为司法增温。

  审核|杨   杰  
责编|马   佳
编辑|文波儿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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