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余华英为什么没有罪恶感和忏悔之意?

文摘   2024-12-19 14:41   新疆  


看了一会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开庭的新闻采访,其中有一个被拐孩子父亲的遭遇着实有些让人气愤,他和余华英丈夫是多年好友,余华英夫妻两人到他家去的时候,都是好吃好住的照顾着,结果余华英竟然连他的孩子也拐走了。


以前小时候,在村里也经常听到哪里哪里的孩子被拐走的传言,那个时候不相信,觉得是大人吓唬孩子不要乱跑的借口。


后来有一次家里来了一个父亲在外做生意认识的人,我们小孩子不知道他为什么到我们家,那个人在我们家住了两三天,后面一大清早家里人起来后,发现那个人不在了,家里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开始找人。


结果人没有找到,却发现家里鸡窝里少了好几只鸡,这下家里人才知道原来那个人偷了家里的鸡跑了,村里有人说清晨好像听到了有人从村口离开。


我觉得那个大概率是想要到我们家偷钱或者什么的,结果没有什么好偷的,就偷走几只鸡。


以前家里的门晚上也基本上不会关的,真的是夜不闭户,在这个事情发生后,家里人还是会注意安全了,好在那个人不是人贩子,我从那个时候开始也开始相信了乡里那些孩子被拐的传言。


余华英拐卖儿童的作案不少也都是依靠熟人信任关系,这让余华英这个人每次得手都有足够的逃离时间,余华英夫妇两人是真的很坏,害了很多家庭。


陆续看过人贩子余华英在法庭上的一些发言,结合部分媒体对她的报道,终于知道这样一个罪大恶极的人为什么在被判死刑之后要上诉,她是真的不想死。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岁外出打工时结识龚显良,两人做生意并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名男孩,然而当夫妻两人生活拮据快过不下去的时候,两人竟然想到的办法是把两个月大的亲生儿子给卖了,换到5000元巨款(那个年代5000元是很大一笔钱)。


我觉得余华英把自己儿子卖掉后,她已经不认为拐卖儿童是一个罪恶的事情,她可能通过用自己卖自己儿子的事情来完成心理建设,这才让她从此走上了拐卖儿童的罪恶之路。


在余华英的认知里,拐卖儿童就是为了赚钱,她可能自己在内心还把这样一个犯罪行为给合理化,她卖掉自己儿子是为了让自己和丈夫能够生活过下去,后来拐卖别人的孩子,他也可能这样说服自己,自己是为了救自己。


我觉得她只有这样把自己的犯罪行为合理化,她才能变得更加残忍去伤害一个个被拐儿童的家庭,从她在法庭上的发言就可以看出,她真的没有任何悔罪的意思,她还想活。


余华英恶毒在于她完全没有罪恶感,对他人没有任何忏悔之意。


总在茶余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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