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给日土县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干净整洁、规范安全的人居环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日土县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退休三区及各小区。
二、整治内容
一是清理整治居民屋前屋后垃圾和乱堆乱放生活物资、建筑物资等;随意在楼道堆放杂物、侵占公共资源、占用消防通道、长期无人管理,导致环境脏乱差的。
二是清理整治未经批准在公共区域私自搭建厕所、板房、 临时建筑物等,不合规的污水池、不达标的污水排放设施设备和乱排污水的行为。
三是未严格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五包责任制”及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的。
四是生产、经营、居住“三合一”场所及多功能混杂的,未经批准私自改变住宅性质或用于经营的。
五是地方政府确定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及建筑和其他要求整改的事项。
三、整治时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集中清理整治至1月底,并长期坚持。
四、整治要求
日土县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要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自觉清理规范,主动配合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于妨碍执法、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日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6日
编辑:扎西央宗
审核:格桑赤列
终审:次仁措姆
来源:日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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