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日土县人民政府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同意该报告。
会议审议认为,一年来,县财政局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规范经营,健全监管体制,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但在资产监管、资产经营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需加强和改进。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不断强化国资管理意识、发展意识和规范意识,充分认识国有资产管理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进一步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国资监管制度,严格管控措施和资产处置,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
二、切实履职尽责,依法依规管好国有资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摸清底数、规范管理、高效利用、保值增值、服务发展”总要求,与县直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同题共答,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经营意识,努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水平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国有资产更好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健全相关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活力。牢固树立债务风险意识,从严管控债务风险,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企业激励约束相关机制,有效破解国有企业相关问题,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潜力,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效果。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报送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编辑:扎西央宗
审核:格桑赤列
终审:次仁措姆
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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