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一府一委两院:
2024年12月27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日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同意该报告。
会议审议认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与“一府一委两院”协同配合,主动适应备案审查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较好地履行了备案审查职责,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对备案审查工作认识还有差距、县人大及“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能力有待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合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等问题,需要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及“一府一委两院”予以高度重视和限期改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精神,落实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及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文件要求,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制度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作用,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严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不断提高报告质量,通过报告制度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开展。
二、切实履行职责,着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审查、处理、反馈等工作,坚决纠正一切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聚焦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增强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联系指导,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加强与县“一府一委两院”、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沟通协调,采取调研走访、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备案审查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夯实备案审查工作学习成果,用好用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布的各类案例资源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数据库,帮助厘清认识、提升能力、改进方法,推动全县备案审查工作均衡发展、提质增效。
四、创新方式方法,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宣传工作。要按照全国人大“对备案审查制度和备案审查工作积极开展宣传,不断扩大备案审查制度的社会影响力”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宣传推介,借助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等途径,讲好具有日土特色的备案审查故事,实现工作显性化,不断增强社会各方面对备案审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报送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编辑:扎西央宗
审核:格桑赤列
终审:次仁措姆
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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