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土县消防救援大队致全县人民冬春消防安全提示的函

文摘   2024-12-30 20:03   西藏  

日土县消防救援大队致全县人民

冬春消防安全提示的函


全县人民及各社会单位:

冬春季节,气候寒冷干燥,用火用电用气增多,火灾风险大幅提升。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日土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此向全县人民及各社会单位发出消防安全提示: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加强日常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教育机构:加强寒假期间对学生及家长的用气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提示;加强寒假期间教学楼、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开展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强化学生及家长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医疗机构:病房内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私拉电线;对氧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医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突发火灾情况。

四、养老机构: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禁在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老人要进行消防安全提示,避免煨桑、烧香引发火灾;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朗玛厅、KTV等):场所负责人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不堆放杂物、不锁闭;消防设施、器材要保持完好有效,定期维护检查;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营业期间不进行动火作业,如需动火,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六、易燃易爆场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作业;严禁使用明火,严禁违规动火作业;定期开展重点部位巡查、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制作完善场所应急预案,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熟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七、文物古建筑:加强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定期对寺庙殿堂、僧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用火用电用气及其他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长明灯、油灯、香炉等要防止倾倒,要远离经幡、经书等可燃物,要放置在不燃材料桌面(地面)上或铺盖有金属薄板的供桌上;点烛、烧香、焚纸等应有专人负责看管;不随意倾倒柴火、香炉的废渣,防止死灰复燃引发火灾;寺管会、驻寺工作队应阻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文物古建筑。

八、“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严禁违规住人;严禁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保持完好有效。

九、居民家庭: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燃气设备,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部件;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在室内、楼道、阳台等地堆放易燃杂物;使用电暖器、小太阳、火炉等取暖时,要与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做到人走电断;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楼进户,不在家里充电,不长时间充电,不“飞线”充电,不盲目改装。

十、农村牧区防火提示:农村牧区要注意防范用火不慎引发火灾,柴草堆垛应远离房屋、牲畜棚圈等;不在大风天气煨桑、野外烧火做饭、取暖,焚烧垃圾等;不在火炉、煤气灶周围堆放可燃物,无人看管时及时断气灭火。

十一、火灾应急处置方法:一旦发生火灾,要保持冷静,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准确告知火灾发生的地点、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信息。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可利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进行初期扑救,尽可能控制火势蔓延。

消防安全关乎你我他,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防范能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度过一个平安温暖的冬春季节。



日土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2月30日








编辑:扎西央宗

审核:格桑赤列

次仁措

来源:日土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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