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小课堂③丨失业莫心急,政策来兜底!

旅行   2024-11-11 17:28   浙江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在萧山,就业有补贴、创业有扶持、失业有保障,今天,小蜀带你一起了解,区就业中心推出的“就业小课堂”系列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




1.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获得帮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失业人员经失业登记后,可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失业政策。

 失业登记范围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可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

 办理地点 

户籍地、常住地(《浙江省居住证》上记载的现居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的街道(乡镇)或社区(村)公共服务平台窗口,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线上申请。


2. 可申领哪些补助?

登记失业人员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2022年8月1日起杭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2052元/月。

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杭州市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失业登记满6个月的失业人员,可按受理时当地6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领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与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3. 可享受哪些就业创业政策?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等重点人群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6个月,可按规定申领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可按规定再申领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创办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的,可按规定申请创业陪跑空间场地租金补贴。登记失业人员在杭州市内创业陪跑空间外创办经营实体的,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贴息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且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温馨提示

具体享受条件、标准等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如遇政策调整,请以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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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就业

编辑:赵智丽

审核:金丹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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