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在萧山,就业有补贴、创业有扶持、失业有保障,区就业中心推出“就业小课堂”系列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今日小课堂面向创业者,想创业、在创业的小伙伴快快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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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农民工。
补贴对象应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补贴对象在杭州市(其中农民工在杭州市行政村)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创办时间在2023年2月1日以后;
(2)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
(3)自创办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初次创办”是指第一次领取营业证照(转让过户除外)。
补贴标准、期限
一次性3000元。创办之日起6个月内在其他用人单位参保的,不予补贴。
- 02 -
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补贴对象应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补贴对象在杭州市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
(2)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
(3)在杭州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转让过户的,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期限
一次性5000元。自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12个月。
- 03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补贴对象应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6年2月1日后,补贴对象在杭州市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
(2)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
(3)带动3人以上就业(不含补贴对象)且为其依法同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补贴标准、期限
每年2000元。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多带动1人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自符合条件并享受补贴的首月起,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期限内,补贴对象带动符合补贴条件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补贴。
补贴对象身份以创业前身份为准;转让过户的,以营业证照变更时间为创业时间。
- 04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申请条件
在杭州市登记注册5年内和2015年1月1日后初次创业的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在为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手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额度
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利率
原则上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的LPR+50BP。
贴息标准
资格认定通过后获得贷款并按时还本付息,符合相关贴息规定的,对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杭州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按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人员,按合同签订日的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贴息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且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予以贴息的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合同签订日的LPR+50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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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场地扶持政策
1、创业陪跑空间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补贴条件
补贴对象担任所创办经营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并在杭缴纳社会保险;经营实体入驻空间满6个月。
补贴标准
最高为3元/平方米·天,补贴面积最高为50平方米,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实际场地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补贴。
2、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
2016年2月1日后,在杭州市范围内创办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的除外)且营业证照住所地址、租赁经营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一致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条件
租赁创业用房(不包括使用家庭自有房屋创业)创办经营实体满12个月;担任所创办经营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并在杭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第1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2年、第3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补贴面积最高为100平方米。实际场地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创业孵化补贴
创业陪跑空间自认定之日起,每满12个月可申领一次主办方补贴。平均每月入驻重点人群创办经营实体数10家以上不足20家的,补贴5万元;20家以上的,补贴10万元。
温馨提示:具体享受条件、标准等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如遇政策调整,请以最新文件为准。
来源:萧山人社
编辑:赵智丽
审核:金丹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