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巡察公告

政务   2024-09-26 19:03   内蒙古  

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盟委统一安排,兴安盟委第六巡察组于2024年9月18日至11月13日对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将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开展监督检查。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兴安盟检察分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

17684829283


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

8:30—11:30,14:30—17:30


接访地点:

盟委巡察基地信访接待室(科右前旗公安局路南)


邮政信箱:

盟党政综合办公大楼邮政所盟委第六巡察组信箱


电子信箱

mwdlxcz17684829283@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

兴安盟检察分院大门东侧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8日(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受理信访举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


         中共兴安盟委第六巡察组 

                  2024年9月18日 





审核:冯兴华 赵越

【编辑】郭彤

内蒙古兴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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