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讯】暂予监外检察听证,让刑罚变更透明、公正

政务   2024-09-24 18:06   内蒙古  



暂予监外检察听证,让刑罚变更透明、公正



为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程序,维护刑罚变更执行的公平公正,增强司法透明度,近日,突泉县检察院就一起突泉县法院拟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征求检察机关意见的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会。


罪犯才某某,因贩卖毒品罪,2021年1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判决生效后,罪犯才某某以身患严重疾病为由,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2021年和2023年,两次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鉴别意见均为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严重疾病标准。2024年8月,再次暂予监外执行诊断鉴别意见为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要求。突泉县法院拟决定对罪犯才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征求检察机关意见。


突泉县检察院受理后,针对这样一起疑难复杂刑罚变更监督案件,检察人员调查核实情况,调阅案卷材料,委托第三方司法鉴定中心对鉴别意见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听取其出具的医学意见。为保证监督案件质量,在举行听证会前,召开了检察官联席会议。在听证会上,突泉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郝艳夺对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审查过程、医学技术性审查意见、罪犯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对此次听证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说明。听证员围绕案件审查重点进行了相关询问。在案件评议环节,结合法律规定、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检察官联席会议的初步审查意见等内容,与会听证员最终一致认为:由于其所涉罪名、疾病种类和严重程度等鉴别依据不足,因此申请人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不同意对申请人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该案是兴安盟地区开展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工作以来首次举行公开听证,破除了“以书面对书面”审查这一传统审查方式的局限,有效防止“纸面服刑”的具体实践。下一步,突泉县检察院将持续贯彻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以听证促公信”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方式实现公平正义,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积极履职,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来源:突检在线

【编辑】王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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