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兴安绿水青山——兴安盟人大工委赴兴安盟检察分院调研生态检察工作

政务   2024-10-15 21:48   内蒙古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

守护兴安绿水青山

——兴安盟人大工委

兴安盟检察分院调研生态检察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提升生态检察工作质效,10月15日,兴安盟人大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忠一行4人到兴安盟检察分院调研指导生态检察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出席会议,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勇结合2023年以来兴安盟生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面临的问题、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举措,进行了详细汇报。



调研组一行在认真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就“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推动兴安盟生态保护、地铁协作改革、公益诉讼线索来源及第三方参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等具体工作同与会检察人员进行深入座谈研讨,并针对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刘忠表示,兴安盟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生态检察工作上思路清、措施实、成效显著,亮点非常多,是基层院有基层院的亮点,分院有分院的亮点,而且许多亮点能在全国检察机关上排上名次,非常的不容易。生态保护是重大政治责任和民生工程,关乎兴安盟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人民的福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实施的司法机关,在促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责任重大。对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检察工作他提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检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二是要立足全盟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大局,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领域问题,为兴安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是要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通过个案办理、类案治理来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普遍性问题,加强总结提炼和宣传引导,强化以案释法效果。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的生态检察队伍,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张红霞表示,兴安盟人大工委专门听取全盟生态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充分体现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检察工作的有力支持,为全盟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强劲动力。下一步,兴安盟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围绕全盟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守护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努力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为建设美丽兴安盟贡献力量,为全盟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文字:李玲慧  郭彤

图片:薛佳  王赫

审核:张志华 赵越

【编辑】王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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