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讯】蓝牙眼镜成“枪手”利器 帮助驾驶证考试作弊

政务   2024-10-09 19:04   内蒙古  


佩戴可传输声音的蓝牙眼镜,隐蔽在外的“枪手”尾随考试车辆,随时远程指导……这些在谍战剧中时常见到的场景,却出现在驾驶证考试现场。近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案件。嫌疑人温某某,曾是一名驾校教练,为获取经济利益,温某某通过微信发布“考驾驶证,买驾驶证,买科的都可以来找我”的消息,并利用亲友关系网招揽考生。那么,温某某是如何让学员们购买驾驶证和科目考试服务并帮助他们“轻松过关”的呢?


原来,温某某的“通关秘籍”竟是利用“可传输声音的蓝牙眼镜”帮助考生作弊。朱某某、田某某、杨某某等人想通过作弊的方式通过驾驶证考试,便纷纷找到教练温某某,约定好作弊的事宜。在考试前,温某某会让考生们佩戴他提前准备的蓝牙眼镜进行模拟训练。到了考试当天,考生们只需按照眼镜中传来的“喊桩”提示进行操作,便能顺利通过考试。经查,2022年以来,温某某以此方式帮助了7名考生通过考试,并从中非法获利。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被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驾驶证考试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中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承办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温某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此提醒,机动车驾驶事关群众出行安全,驾驶员未实际掌握基本驾驶知识,以作弊的方式通过考试,既破坏了考试规则、违背考试公平性,同时也埋下了成为“马路杀手”的安全隐患。广大驾校机构及教练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操守,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机动车驾驶员。广大学员也应认真参加机动车驾驶理论、技能培训,掌握扎实的驾驶技术,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来源:乌兰浩特检察

【编辑】许百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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