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防范传销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春节人员返乡过节时机开展集聚式传销活动,让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传统佳节,乐安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城西社区在县E中心开展了春节前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围绕什么是传销、传销的特点、传销常见的骗人步骤、传销的危害以及防范措施等方面,耐心地为现场群众进行讲解宣传。并提醒大家传销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春节来临更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单130余份。
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参与传销活动。此前,乐安县公溪镇莲塘村有村民在武汉参与传销活动,乐安县市场监管局立即联合公溪派出所及村委会干部开展对传销人员及其亲属和村民的思想教育和劝导工作,使其认识了传销的危害性,增强反传销意识。
下一步,乐安县局将持续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辖区居民防范和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守好群众的“钱袋子”。
作者:曾明涛
供稿:乐安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