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智能实验室设备领域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文摘   2024-11-29 12:00   广东  

关于公开征集智能实验室设备领域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行业专家:


为积极响应国家标准化战略,推动智能实验室设备领域标准化进程,促进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助力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2024年5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2024年第9号)成立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实验室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526/SC1),主要负责智能实验室仪器设备和系统等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基础标准。涵盖智能实验室仪器设备与系统基本概念、术语定义、分类与编码等基础性规范。

(二)方法标准。涉及智能实验室仪器设备与系统的性能测试、校准、验证及评估方法。

(三)应用标准。聚焦于智能实验室仪器设备与系统在特定行业或场景下的应用方案与最佳实践。

(四)管理标准。包括智能实验室仪器设备与系统安全管理、数据保护、绿色低碳运行及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标准。

(五)产品标准。关于智能实验室仪器设备互联互通、信息系统集成、样品智能处理、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低碳节能等前沿技术的立项建议。

二、征集要求

(一)针对性。确保立项建议紧密贴合智能实验室仪器设备与系统领域的发展需求,具有前瞻性和实用性,能够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二)合规性。立项建议需符合国家标准化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技术委员会的业务范围,能够有助于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对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要求。

(三)完整性。提交的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扫描下方二维码)应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数据详实,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必要性、国内外标准对比分析、主要技术内容、预期效益等。

三、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的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将申报材料填写后(word版文件)发送至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实验室设备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邮箱TC526SC1@ccic.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智能实验室设备领域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申报单位名称”。

本立项建议征集通知长期有效,为便于统一审核与安排,第一批截止时间设定为2024年11月17日。秘书处将在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汇总,并向主管部门汇报,经审核同意后正式启动相关标准立项程序。

秘书处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10-84539159
邮  箱:TC526SC1@ccic.com

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智能实验室设备分技术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EHS技术交流平台
EHS技术交流平台是国标、行标、地标等参与制定的硕博人员,公益分享与大家共进。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