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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市场经营主体的一封信
全县市场主体朋友们:
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消费环境,维护文明、诚信、安全、规范的市场秩序,全面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澄城县市场监管局向全县广大市场主体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规章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共同维护我县良好消费环境。
二、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各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过程控制、食品留样等主体责任,加强集体宴席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同时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劝阻食品浪费行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
三、加强药品安全管理。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切实保证药品经营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等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四、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相关经营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不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误导性标示等诱导消费。
五、严格规范计量行为。各经营者围绕公平、公正的经营宗旨,打造诚信计量形象,确保在用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商品量的结算量与计量器具测得的实际量值相符。
六、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各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务必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醒目位置张贴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各气瓶充装单位严格按照充装规范进行充装,要向用户做好安全用气(瓶)宣传。不充装无码瓶、超期瓶、报废瓶。
节日期间,我局将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希望各行业经营者对照上述提醒要求,认真自查和整改,切实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同时,对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不依法履职和吃拿卡要等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消费投诉举报电话:0913-8312315
行风监督电话:0913-8310500
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
审核:张永文
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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