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中院:莫让“小纠纷”伤了“多年情”

政务   2024-12-19 18:00   宁夏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18岁以后就一直在你的厂子里干活,现在我的腿在卸货过程中被砸伤,你就翻脸不认人了?”王某激动的说。


“现场没有人看到你的腿是在卸货途中被砸伤的,再说现在厂子效益不好,经营也很困难。”用人单位经营者面露难色的说。

近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协调化解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行政案件。


案件详情

王某系某粮油公司的搬运、装卸工。2023年11月,某粮油公司安排王某向某公司运送货物,在卸货过程中,货物倒塌砸在王某腿部,造成其左腿膝盖处受伤。后王某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24年3月,当地人社局向王某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其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某粮油公司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将某地人社局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故依法判决驳回某粮油公司诉讼请求。某粮油公司不服判决结果,上诉至石嘴山中院。


石嘴山中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劳动者家庭困难,急需尽快拿到工伤保险待遇补助金,如果就案办案,只在本案中解决工伤认定的问题,并不能实质性化解双方之间的纠纷,后续极有可能引发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或赔偿诉讼。“你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肯定都了解彼此为人,王某一直是一个任劳任怨、耐心负责的员工,你作为用人单位负责人肯定比我们更清楚他在工作中的表现”“作为用人单位,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对于树立企业形象,助力企业发展也是有好处的”“某地人社局受理王某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依法履行了调查、作出行政行为、送达等程序,其执法程序合法”“王某关于受伤经过的陈述、医院诊断材料及卸货视频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证实其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事实”......法官认真听取各方诉求,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耐心沟通、释法析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经调解,某粮油公司同意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补助金,承办法官围绕金额、付款方式等问题耐心做进一步工作,双方最终就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某粮油公司分期支付王某工伤保险待遇补助金,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时,某粮油公司现场转账支付给王某第一笔补助款,并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


办案法官近一个月还一揽子成功调解2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行政争议和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2起案件当事人均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审核|杨   杰  
责编|马   佳
编辑|文波儿
供稿|李   吉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供诉讼服务,促进司法公开,发布重要信息,开展普法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