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日沙湖人民法庭正式命名,是全区首个旅游景区巡回法庭。法庭成立后不断学习先进经验,探索景区诉讼服务新方式,为来沙湖景区游玩的游客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2014年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23年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塞上枫桥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
沙湖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功能,实行法官驻点指导、深化人民调解、健全诉调对接、细化工作举措。服务乡村产业振兴,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先后收到宁夏农垦前进农场有限公司、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当事人敬赠“严格执法 热情服务”、“为经济护航浩然正气 为企业保驾两袖清风”、“雷霆力量捍卫金融债权 严格执行净化信用环境” 等多面锦旗。
新时代、新征程,沙湖人民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法旅融合,依托法庭现有干警均为 “90”后的优势,发挥青年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一勤天下无难事”的干劲,在守正中创新,在坚持中发展,在实效中显初心,以实际行动绘就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辖区好“枫”景,解锁“枫桥式人民法庭”新密码。
来源:平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