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经州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州党委编办合规性审核通过,形成部门完整权责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州局权责事项共计421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327项、行政检查33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23项)。
制定出台《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明确8项评价项目及意见建议等内容,规范案件回访工作,确保当事人知悉救济途径,违法行为得以改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台《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约谈指导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型监管执法效能,广泛运用说服、教育、预警、劝导、提醒、告诫等方式,督促引导行政相对人有效控制风险、及时消除隐患、依法合规经营。
博州市场监管系统笃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进“柔性执法”理念,截至11月底,全州208家经营主体在轻微违法违规中享受到“免罚”“减罚”“轻罚”红利。其中:“首违不罚”案件24件,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48件,减轻处罚97件,从轻处罚27件,不予实施强制案件12件。适用“减免罚清单”必须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当事人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对因转岗、调岗、退休等原因失去执法资格的10名工作人员,及时注销并收回行政执法资格证,目前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60名。严把案件审核关,落实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要求在结案报告、告知书、决定书说理部分充分载明裁量依据且必须有证据支撑,对文书制作、办案程序、案件调查等程序进行规范,完成案件审核14件,法制审核案件17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43条,组织召开重大疑难案件会商9次,集体会商疑难案件13件。扎实开展全系统案卷评查,对全州系统内2022年4月至2024年3月立案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自查案卷379卷,随机抽取40卷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其中90分以上案卷18卷,印发《自治州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问题清单》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精选精河县、博乐市2本优秀案卷范本及温泉县优秀执法文书,供执法人员学习借鉴,达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提质”的目的。
编 辑 | 周 正
校 对 | 杨 晶
审 核 | 刘 凯
监 审 | 蒋 贵 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