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走在监管前·普法走在执法前|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项措施推动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

文摘   2024-12-03 18:40   新疆  




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职能,做到服务、监管、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着力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为博州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01
在日常监管中面对面普法

深入商铺、餐饮单位、药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农贸市场等各类主体,与经营主体面对面,通过口头宣讲、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海报等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实现普法“零距离”,普法宣传“面对面”。紧扣群众需要,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02
在新媒体平台互动式普法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博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博州零距离”“博乐市零距离”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以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的普法形式,制作发布“您来点 我来查”系列网络执法视频65期,制作发布“光盘有礼”、“教您办”、餐饮服务动态“红黑榜”等行政执法系列短视频43期,组织15名科室负责人走进“997说法时间”,对15部法律法规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精选3部动漫作品报送州司法局参加优秀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03
在执法办案中说理式普法

把说理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等载明法律依据及自由裁量理由,做到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通法理,以理服人,帮助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正确理解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执行行政决定,把依法履职、文明监管、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的普法实践活动。

04
在以案释法中警示性普法

及时编辑和报送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形成了新媒体普法平台的规模效应,从线下到线上收到了较好的普法效果。2024年以来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49件,自治区级媒体采用3件,国家级媒体采用1件,切实增强以案说法教育效果。


下一步,博州市场监管局将继续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和内容,进一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环境,为持续优化博州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END


      
  供 稿 | 法  规  科 

        编 辑 | 周       正       

      校 对 | 杨       晶     

     审 核 | 刘       凯    

 监 审 | 蒋  贵  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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