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2024-09-14 17:10   贵州  

全区各相关经营者:

2024年中秋、国庆假日临近,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类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良好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对全区各相关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诚信经营、强化价格自律

      凡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门票价格,车站、旅游景点等停车收费,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各经营主体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合理定价,推动月饼等节日商品回归大众消费品属性,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公开透明、严格明码标价

      各类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景区景点应当在景区入口、售票处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相关服务价格以及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等信息。住宿、餐饮、零售等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标价时应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停车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履行承诺、维护价格公平

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餐饮、住宿、停车洗车、娱乐等服务行业,在节日期间不得随意涨价,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及时更换标价签、标价牌,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提醒告诫函发出后,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坚决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终   审:陈卫红
审   核:梅潇潇
编   辑:尚能宏
图   文:吴秋毕




微七星市场监管
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原七星关区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整合成立的,依法承担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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