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守法经营 远离非法集资
致全区市场主体的一封信
全区各类市场主体:
天上有北斗,地上有七星,欢迎您到“磅礴乌蒙·三省红都”七星关区投资兴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非法集资活动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部分企业通过编制虚假产品项目及高额回报等诱导群众投资,严重危害个人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威胁社会和谐稳定。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7号),现将非法集资风险告知你们,请加强自身经营管理,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管,禁止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参与非法集资的法律责任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192条“集资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参与非法集资后果
非法集资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严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如何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风险
各市场主体,组织非法集资将会面临刑事处罚的法律风险,如有资金需求,请通过银行贷款、合法借贷、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等方式合法合规筹措资金。在经营过程中,多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多向金融监管部门、律师、法律顾问咨询,加强对企业高管、员工的教育管束,避免自己、企业和员工陷入非法集资风险。
希望广大市场主体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及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学习,增强防范非法集资意识,不开展涉嫌非法集资的违规经营活动,避免参与非法集资损害自身和他人权益,切实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共同维护七星关区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
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