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贡献志愿力量 创造美好生活—— “12.5”国际志愿者日倡议书

文摘   2024-11-29 17:19   黑龙江  

贡献志愿力量

创造美好生活

- “12.5”国际志愿者日倡议书 -



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广大志愿者朋友们: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新时代党引导动员人民群众贡献智慧力量、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奋斗目标的生动实践。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服务理念,推动龙江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在2024年12月5日第39个国际志愿者日来临之际,特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


争做志愿理念的传播者

志愿精神,人人可学;奉献爱心,处处可为。扶老助弱、乐善好施、爱幼护苗,无不诠释着志愿服务、爱暖人间的生动实践。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要以“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积极展示志愿服务成果和优秀典型,向身边更多的人讲述志愿服务的感人故事,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浓厚社会氛围,凝聚起全社会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


争做志愿服务的践行者

爱心龙江、人人参与,和谐龙江、人人共享。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服务组织要把志愿服务理念融入日常工作,立足职能,发挥优势,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捐资助学、助老助残、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关爱留守儿童、应急救援、环境保护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精准对接群众诉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志愿服务活动,以志愿服务引领群众协同参与公共事务,化志愿力量为治理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争做志愿服务的引领者

每一名志愿者都是一面旗帜,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要完善制度安排,支持和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和团员、青年参与志愿服务,指导推动本领域、本系统、本单位志愿服务工作。广大志愿者要切实增强对志愿服务的情感认同和行动自觉,充分认识自身光荣使命,发挥志愿服务柔性治理作用,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社会规范,促进政民互动、和谐共治。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要求,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倡导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参与志愿服务,以“党旗红”引导“志愿红”。

萤光虽弱,愿为其芒。赠人玫瑰,手留余香。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事业,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爱心与温暖,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龙江贡献力量!

中共龙江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1月29日    



供  稿  人:中共龙江县委社会工作部
编       辑:王嘉文
审       核:王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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