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服刑人员来说,每个月的会见是最开心的事,因为能见到家人了,可以和家人说说话,但就是要隔着玻璃,虽然这样但也很满足。不过有一种见面叫“离监探亲”,是服刑人员都想申请到的,就是服刑人员可以暂时离开监狱、回家探望亲属,是监狱对服刑人员的一种奖励。
这个能达到的要求条件是很严格的,不是所有服刑人员都可以申请的,必须要符合条件才可以去申请,一般一次可以申请3至7天左右,不含路途时间。基本上很多监狱都有离监探亲,家属也能在报纸网上看到类似的新闻,但是离监探亲的比例在监区也是有限制的,是按照整个监区的人数比例来算,分下来基本就不会很多。
那么离监探亲的条件是什么呢?(1)离监探亲的条件:1、被判处有期徒刑(含已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监狱法》第57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2、属于宽管级处遇管;3、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再危害社会的;4、探亲对象的常住地在监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2)离监探亲的程序:监区推荐并审查,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主管监狱长批准。
(3)离监探亲实施要求:监狱对于被批准离监探亲罪犯,必须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并进行个别谈话,明确其离监探亲期间应当遵守的纪律,强化其守法意识。罪犯到达探亲地后,必须持《罪犯离监探亲证明》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到,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离监探亲的时间为3至7天(不含路途时间)。看完这些条件还觉得简单嘛!所以说能达到离监探亲条件的基本都属于改造很好的服刑人员,而且对地域刑期也有要求。
还有一种是特许离监探亲,就是:1、剩余刑期10年以下,改造表现好的;2、罪犯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回去处理的;3、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证明;4、特许离监限定在监狱所在地的省(区、市)行政区域内。
这种情况下的离监探亲期限就没有那么长,基本就是一天,然后是由监管单位的民警全程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