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服刑人员想要积分,无非就是想要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等。
但是想要达到这些目的,只是积分高就可以了吗?
很显然那是不可能的。
在这里举个例子,比如说想要减刑:
首先,服刑人员的分数要够,拿分数去置换。但并不是有分数就可以了,除了积分之外,还有一些硬性规定。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对于服刑人员适用减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服刑人员;
在其他刑罚执行中,也存在减轻的问题,例如死缓减刑,将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当然,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以后,符合减刑条件而被减刑的,可以视为减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刑只能适用于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服刑人员。这是适用减刑的实质性条件。只有符合实质条件的,才可以减刑。
至此,我们就可以知道,减刑需要的是:有足够积分+属于适用人群+满足实质性条件。
同时,减刑也是有限度的,并不是分数越多,就可以减刑减的越多。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典第50条第2款规定:
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这三类罪犯判死缓入狱后,减刑后的最低刑期将比原来延长5年,最低不少于22年
从以上的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积分并不是万能的,这只是一个基础。如果你拿到了高分,但是思想态度不端正,或是不符合相关硬性条件的话,也是无法达到想要的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