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某路口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

民生   2024-10-23 23:27   广西  

在有红绿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指示通行

红灯停,绿灯行
不抢秒、别走神
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不可图一时之快闯红灯!





典型案例





2024年10月02日07时35分许,黄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桂FD6***5的小型轿车,沿崇左市江州区环城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行驶至环城路与龙峡山路交叉路口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沿环城路由北往南方向左转往龙峡山路由钟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桂F8***1的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黄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当事人黄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钟某某无责任。


红灯停绿灯行

但是,总有一些人

迫不及待

管它红灯绿灯,闯过去再说

不仅无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更是危害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闯红灯的危害





无视交通法律法规,破坏通行规则。在交通通行规则中,红绿灯的作用就是合理分配车辆,保证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有序。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闯红灯的行为容易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它的危害和影响极大。对于机动车闯红灯还会面临被罚款、记分的行政处罚。





损害公共交通秩序。不管是行人还是车辆,随意闯红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极为严重,大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严重威胁到自己和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闯红灯容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可能还会产生第三方的受害者,不仅仅是自己的车辆和自己的人身安全会受到损害,对方的生命安全也会遭到侵害。


希望广大驾驶员

宁等三分 不抢一秒

文明行车 安全驾驶

切勿闯红灯

无论是开车还是骑电动车

都应遵守交通法规

生命只有一次

切勿拿生命去“赶路”


来源: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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