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

民生   2024-10-21 23:59   广西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

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减轻事故对人体的伤害



下面就用正反面案例告诉大家

为什么要戴安全头盔




反面案例



  

2024年10月06日12时40分,程某某驾驶临时牌粤BH6****号小型轿车,在龙州镇利民街党校路口100米处路段,倒车时与赵某某驾驶的龙州6****号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因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造成赵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程某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之规定。    

当事人程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赵某某无责任。




正面案例



     

5月19日15时30分许,驾驶人吉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文化路新华眼镜店门前由东向西起步驶入道路时,并未观察在机动车道直行行驶的车辆,此时沿文化路由东向西行驶的孟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由于距离较近,制动时已避让不及,导致孟某某摔倒滑行近几米,然后与吉某某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孟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




从调取的视频监控里可以看到,事发时,电动车驾驶人的头部重重的摔在地上,由于惯性整个身体向前擦地滑行了几米,庆幸的是电动车驾驶员戴着头盔,经医院诊断电动车驾驶员头部没有受伤,身体多处肋骨骨折,此起事故再次有力地说明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遇到意外时,头盔能有效减少撞击力,减少颅脑损伤的几率。

经民警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吉某某驾驶机动车驶入道路时妨碍已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故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电动车驾驶人孟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故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一盔一带 安全出行




安全头盔到底有多重要?
安全头盔对于电动车和摩托车驾驶员来说
相当于驾乘机动车所系的安全带
是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安全头盔“戴和不戴”的结局
截然不同!
据统计,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大大降低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而电动车车速可达25km/h,电动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在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部一旦与坚硬的路面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症状,危及生命。

那么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往下看

所以,安全头盔到底有多重要

现在你知道了吧!

有头盔的小伙伴

出行一定要戴上!


来源: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内蒙古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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