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案”没有终结,我们坚信天不藏奸!

教育   2024-11-14 07:15   湖北  
11月13日,据现代快报消息,11月11日,朱令父母收到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书面答复,结论是:经审查,未发现公安机关存在侦查违法情形
据现代快报援引微信公众号“朱令我们在一起”消息,今年10月29日,北京检方在面见朱令父母时答复,孙维曾经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没有解除其犯罪嫌疑人的手续;侦查机关有解除孙维出境限制的手续,依据是“两高两部”的有关规定。
朱令出生于1973年11月,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1994年12月因身体不适住院治疗,1995年4月28日被确认为铊中毒。
多年来,朱令案一直广受关注。朱令当时的室友孙某被认为有重大嫌疑,警方也曾锁定凶手就在朱令的“身边”,但此案未能侦破。2006年,孙某发表声明,坚决否认自己投毒,并称自己并非唯一能接触到铊盐的学生。
北京市公安局“平安北京”微博曾对“朱令案”作出回应,称因从朱令出现中毒症状到公安机关接报案件,时间已近半年。相关场所没有监控设施,犯罪痕迹物证已经灭失,尽管办案人员尽了最大努力,采取了当时能够使用的各种刑事侦查措施,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此案最终无法侦破。
2023年12月22日,朱令在北京去世。

据悉,2024年4月15日,朱令父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侦查监督申请》,请求“对朱令被投毒一案侦查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其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并督促其对该案继续侦查”。
5月1日,据新民晚报,日前,朱令父母提交的《侦查监督申请》已获受理。朱令母亲提交的《侦查监督申请》中提出,有关部门的侦查行为中存在一些违法之处:
第一、“结办”案件违法;
第二、没有认定犯罪嫌疑人与事实不符;
第三、解除对孙某的出国限制并为其变更身份信息违法;
第四、以缺少“直接证据”为由不作为,于法无据。

图源:现代快报援引微信公众号“朱令我们在一起”

据现代快报,10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4人面见朱令父母,当面答复侦查监督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经过查阅案卷材料,并没有发现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之所以有领导批示,是因为案件影响大;

2.本案没有撤销案件,“结办”案件并非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实际上是无法侦破而挂案;

3.孙维曾经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没有解除其犯罪嫌疑人的手续;

4.侦查机关有解除其出境限制的手续,依据是“两高两部”的有关规定;

5.对于孙维改名孙释颜和出生日期,侦查机关是知道的,但是否符合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的范围;

6.检察机关认为将孙维作为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需要证据确实充分,现有证据不能达到这一标准;

7.清华毒物管理不严导致其他人也可能获取铊盐、朱令还在校内有其他活动地点、除了同宿舍人员还有其他人员也可能进入其宿舍等事实,都不能排除其他人投毒的可能;

8.贺敏博士的实验证明朱令1994年8月开始中毒,但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孙维1994年11月开始接触铊盐,所以该证据不能推动案件;

9.案件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今天当面答复并没有书面答复,符合《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家属要求的话可以出具书面答复。

检院的回复,让很多网友意难平,

确实,无数的线索都指向了孙维,但现有证据无法达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标准。这一结果,无疑给朱令案的追查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但同时也让我们对正义的实现有了更深的思考。

朱令案的复杂性在于,尽管公众对犯罪嫌疑人已有公论,但由于缺乏直接证据,法律上无法定罪。这不仅是对朱令家人的又一次打击,也是对公众情感的一种挑战。法律的局限性在于它依赖于证据的完整性和确凿性,而现实往往比法律条文更加复杂多变。

朱令案的另一个焦点在于公众情感与法律判断之间的冲突。在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上,人们对于朱令案的讨论从未停止,许多人基于案件的背景和已有的信息,形成了自己的判断。这种公众的情感和道德判断,虽然强烈,但并不能替代法律的权威。法律的判断需要基于证据,而不仅仅是公众的情感。这种冲突提醒我们,在追求正义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保持理性和客观,尊重法律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尽管朱令案在法律层面上未能定罪,但这并不意味着正义无法实现。我们坚信“天不藏奸”,相信即使法律暂时无法给予一个明确的答复,但正义的力量不会消失。这种力量可能来自于社会的监督,可能来自于科技的进步,也可能来自于法律的不断完善。让我们保持对法治的尊重,同时也保持对正义的信念,相信在时间的长河中,真相和正义终将大白于天下。

只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因为朱令的父母已经人生暮年。

科学新课程
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共享优质科学资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