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购买“双通道”药品参保群众:
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这就意味着大家以前凭纸质处方去“双通道”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的习惯需要改变了,现在大家需要凭“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电子处方流转中心流转的电子处方才能到“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到“双通道”药品并纳入报销。为此,我们特将电子处方获取及使用流程告知如下:
第1步: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下载并安装“江西智慧医保APP”,登录后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第2步: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参保人使用身份证或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相关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相关责任医师诊断后开具电子处方,医院药师审方后,“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将电子处方上传至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
第3步:获取责任医师开具的电子处方。参保人登录“江西智慧医保APP”进入“地方特色专区”-“处方流转”功能,点击“处方列表”可查看处方信息及相关药店信息。
第4步:选择“双通道”定点药店并前往购药。参保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根据“江西智慧医保APP”上查看的药店信息,选择合适的药店,到该药店进行购药。
第5步:展码购药。参保人或委托代理人到药店后,展示医保电子凭证,药店药师审核参保人电子处方单,审核通过后,扫码结算。(请注意: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等材料)
第6步:取药。完成结算后,参保人或委托人可选择自行带药也可由“双通道”药店配送至医院。
此前,部分县(区)的参保人因身体等原因,不便前往市区购药,本人不到店而直接要求市区的“双通道”药店配送药品的做法,虽便利但不安全。为此,我们也对“双通道”药店配送药品的做法进行了规范,需要您配合做好以下事情:
在获取电子处方后,不便到市区购药的参保人应与所选择的“双通道”药店联系好结算及配送药品等事宜,在结算完毕后,“双通道”药店送药给您时,您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和所购药品拍照(照片有时间地址水印)并签字收货;若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签收,需要委托代理人签收的,委托代理人需持参保人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药品拍照(照片有时间地址水印),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收货。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医保部门将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持续守护民生福祉。
如对以上操作流程或“双通道”药品政策存在疑惑,请致电参保地医保部门:
新余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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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发 | 赵婀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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