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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三源”共治“三调”对接工作,新蔡县月亮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服务合同纠纷。
街道调委会受理纠纷后,先仔细阅读分析了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内容,为进一步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调解员又分别联系魏某与曹某,魏某认为签订合同时,曹某一是未为自己详细讲解合同条款,存在欺诈行为;二是曹某未按合同要求,履行服务义务,解除合同,曹某要扣除30%的违约金,不符合合同要求。调解员为双方讲解了民法典中与合同签订有关的法律条款,告知曹某应诚信经营,曹某表示愿意继续为魏某介绍相亲对象,履行合同义务,希望调解员帮忙与魏某沟通。之后,调解员多次联系魏某,并与魏某耐心沟通,魏某表示自己是想相亲找对象的,但因为与介绍的女性见面后,发现两人不合适,才产生了退费的想法,在与曹某公司沟通时,曹某说要收取违约金,自己气不过,才起诉到法院。最终经过调解员的宽慰劝导,魏某同意与曹某的公司和解,双方签订协议书后,魏某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曹某公司将继续为魏某提供婚恋介绍服务。
新蔡县月亮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将进一步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诉调、警调、访调中的调解职能作用,不断织密矛盾纠纷化解网,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供稿:殷水玲 吴辰雨
编辑:朱妞妞
审核:汪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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