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人才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公告
一、招聘人数
6人
二、招聘对象
报考对象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热爱教育事业;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对象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国(境)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教育部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及相关条件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有服务期要求且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和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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