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气污染防治作战指挥部向我市发来预测提醒,根据生态环境部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最新预报提醒,经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生态气象中心等部门紧急加密联合会商预测,受不利气象条件及污染传输影响,2024年12月26日-28日我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结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联合会商预报,根据《鹰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鹰府办字(〔2024〕127号)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12月25日20时起启动鹰潭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为全力应对此次传输污染,进步加强颗粒物管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并减少通风时间。
(二)中小学和幼儿园减少或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三)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开展防护。
(四)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二、建议性措施
三、强制性措施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鹰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组织力量强化监督检查,重点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同时,主动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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