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上率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政府、市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及时部署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保中省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持续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政府领导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职责清单》,建立市级领导包联县市区制度,重要节点带头督导检查,有效推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市安委办统筹作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督促市级部门建立了部门责任清单,明确了19项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指导313家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把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网格、细化到最小单元。
从严考核问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考核结果列入领导干部和班子综合评价内容,对拟提拔、评优、表彰对象进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情形鉴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市安委会对照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常态化开展督导考核,累计检查13个县市区政府部门104家次,重点企业528家次,现场交办问题隐患1693项,已完成整改1644项。对今年以来省级交办的256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核实,13项典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并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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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袁森/文
审核:闫莉 签发: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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