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公安:鄂Q***66车主,罚款7300元,拘留7日!

民生   2024-11-21 22:07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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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巴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看路面监控发现一辆自带“马赛克”皮卡车,民警仔细查看,原来车牌上贴了一张纸巾,在视频卡口强光灯的照射下车牌号原形毕露,该皮卡车的车牌号为鄂Q***66。

民警通过真实的车牌号找到了车主向某,经调查发现,该车辆不仅存在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车辆还逾期未检验向某的驾驶证也因酒驾被扣留。民警在其车内发现四张数字为5的车牌号磁吸贴,向某涉嫌伪造机动车号牌




最终,民警对向某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73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恩施交警提示

提醒广大驾驶人,请严格按照规定正确悬挂车牌,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车牌,也不得故意污损、遮挡车牌,一经查处,从严处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素材来源:巴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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