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县天气持续放晴,昼夜温差大,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灭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效减少野外违规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近期,珠兰乡、周田镇通报了多起违规野外用火处罚案例。
案例警示一
2024年12月16日10时许,珠兰乡杉坑村村民池某某在鱼塘边上焚烧杂草,池某违反了《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条,属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
案例警示二
2025年1月14日17时许,珠兰乡下照村村民刘某某在围墙边焚烧百香果枯叶,刘某违反了《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条,属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
案例警示三
案例警示四
我县已进入重点防火期,根据《会昌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有关要求,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我县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如下禁火令:
来源:会昌县融媒体中心综合
编辑:罗紫月
编审:黄清元
审核:邹爱秀
总监:廖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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