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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你们了,上门为我儿子办理入矫手续,我一定全力配合我儿子矫正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
龙南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武当司法所上门为行动不便、自行报到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入矫手续,既保证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也让其感受到宽严相济的司法“温度”。
该社区矫正对象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因突发严重疾病,且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收到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后,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与法院积极对接,在得知其因患重病导致行动不便、自行报到确有困难的特殊情况后,决定联合武当司法所前往其家中为其办理入矫手续。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该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身体和思想等情况,开展了入矫谈话与入矫宣告,并告知其在社区矫正期间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以及违反监管规定的法律后果,为其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对于此次人性化执法,该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属十分感谢,并表示矫正期间一定服从监管教育,遵纪守法,积极改造。
近年来,龙南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积极践行“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注重人文关怀,已多次主动上门为自行报到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入矫手续,既彰显了法律“刚度”,又传递了司法“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供稿:社区矫正股 叶子菁、王誉陶
编辑:钟 艳
一审一校:张财洲
二审二校:曾 浩
三审三校:曾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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