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两县6名公职人员、党员被实名曝光

文摘   2024-11-11 19:10   云南  

2024年永善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十一)


为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胡兴永,中共党员,永善县国有林场防火股股长、营林股股长、高级工程师,团结乡花石村驻村第一书记,2024年9月22日0时10分,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倪 萧,中共党员,中国农业银行永善县支行职工(柜面经理),2024年9月23日8时05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苏忠德,永善县水务局职工(管理八级),2024年9月30日23时45分,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0870-12388

           中共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善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


鲁甸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二十二)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鲁甸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周辉,中共党员,鲁甸县龙树镇新乐村村民,2024年7月14日21时18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李豪,中共党员,鲁甸县桃源回族乡桃源社区居民,2024年8月3日1时47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万棉刚,中共党员,鲁甸县龙树镇龙树社区居民,2024年8月3日8时36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鲁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鲁甸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来源丨@昭通发布 微信(ID:ztfbwx)综合丨@清廉永善 微信 永善县纪委监委丨@清廉鲁甸 微信 鲁甸县纪委监委

微言之滇
微言者,人微言轻处,见微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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