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文摘   2024-11-07 20:58   中国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黔0502执悬33号


本院在执行喻兴友与刘兴玉、喻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刘兴玉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黔05民终376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标的:158067.19元及相应利息。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提供被执行人刘兴玉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经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对举报人奖励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的悬赏金

被执行人:刘兴玉,女,1979年11月07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长石镇长青村长青组。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8008572067(宋法官)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来源:云上七星

微言之滇
微言者,人微言轻处,见微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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