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苍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广元市昭化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

职场   2024-11-20 17:30   云南  

广元市昭化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广元市昭化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关于区属国有企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我区区属国有企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工作,根据《广元市昭化区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招聘由广元市昭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贤人力公司)负责实施,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全程监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专业人才8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见《广元市昭化区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和《广元市昭化区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等要求的各类人才,包括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取消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广元市昭化区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区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编在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9)失信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10)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1)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

3.年龄、执业资格等时间计算均截止公告发布的第一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QQ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有效改报期内填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须真实、准确填写《广元市昭化区国有企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资料和资格初审。报考者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24日18:00止,将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发送至邮箱(QQ1906964093),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初审是否合格。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考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广元市昭化区国有企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表》1份。

②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④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招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⑤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4.岗位及人员调整。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4年11月26日前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zh.gov.cn/)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4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到昭贤人力公司(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88号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8室,联系电话0839—8725382),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领取准考证

报名截止后,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12月6日9:00至16:00带上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原件(过期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88号)4楼40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原件(过期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

1.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数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达到比例的,全部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昭贤人力公司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因素不能接收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报名表》2份(请考生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区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

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招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复审截止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昭贤人力公司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复审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

4.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在同一套试题、同一组考官的条件下进行面试,最终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无法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取主考官分数小数点第一位。

(3)其他要求。所有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取消招聘资格。

(4)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四)考察

由昭贤人力公司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招聘。因考察不合格和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

体检由昭贤人力公司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在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调剂

对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缺额,根据考生意愿,经区财政局(国资局)研究同意后,可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或相近的差额考生中依次等额调剂。

(七)公示

本次招聘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前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察、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后产生的空缺将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四、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区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七)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具体调整情况将提前一周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公告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组织管理

本次区属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工作在区财政局(国资局)的领导下,由昭贤人力公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全程监督。联系电话:昭贤人力公司0839-8725382;监督电话: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0839-552501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昭贤人力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岗位表

报名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部分公开考核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县批准,决定在编制范围内公开考核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县融媒体中心、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须完全符合《苍溪县2024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者、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苍溪县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学历、专业等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苍溪县2024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5)苍溪县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以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6)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征得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8)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1)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2024年11月18日)。
三、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见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2日(8:30-12:00,14:30-18:00)。
苍溪县融媒体中心岗位报名地点:苍溪县融媒体中心(苍溪县陵江镇肖家坝干道1号文广中心11012室)
苍溪乡镇卫生岗位报名地点: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357号4003室)
(二)报名流程
1.明确要求。报考者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写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地填写《苍溪县2024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否则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未能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现场报名只作资格初审,后续环节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现象的将取消报考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在现场报名时,请提供个人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并现场将初审结果反馈给报考者。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需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从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融媒体岗位的考生应具有在县(区)及以上融媒体连续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证明原件、劳动合同与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原工作单位的鲜章)。
(4)苍溪县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6)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岗位调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11月25日前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上向社会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4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苍溪县人事考试中心(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12号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917室,电话:0839-5377486),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以及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方式
(一)融媒体岗位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在面试结束后集中进行,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卫生岗位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未达到标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须由面试评委小组不少于2/3的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在考核前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笔试。若进行笔试,其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笔试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见附件3。
(二)公开考核招聘面试方案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制定,具体事宜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时间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ncx.gov.cn/)公布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愿选择拟聘用单位,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nc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本次招聘的卫生岗位人员执行乡镇最低服务5年的规定,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核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相关单位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六)若报考人员不能参加招聘相关程序或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事宜,请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苍溪县融媒体中心:0839-6296908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0839-6293868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9-5220368
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事考试中心):0839-5377486
(二)监督电话
苍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9-5223177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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